11月1日-3日,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局长李杰鹏为组长的省市联合检查考核组一行5人来榕检查考核我市推荐申报的国家级、省级“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11月3日下午,检查组一行来到阳光学院,我校党委陈少平书记、法律系邹雄主任接待了检查组,法律系党总支书记宋海霞向专家组一行介绍了阳光学院近年来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阳光学院通过“四大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分别是法律援助站、“法律文化节”精品活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及“12.4”全国宪法日活动。在福州市司法局及马尾区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阳光学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2年被福建省司法厅、教育厅、法宣办联合授予福建省法律进学校先进集体,2015年被福建省司法厅授予“福建省最美身边普法人”荣誉称号,2016年被列为福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训,由福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授予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检查了创建材料后,检查组一行还参观了阳光学院法治文化园。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等全方位的检查考核,对我校的法治创建工作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检查组一行表示马尾较好地做到了“三个结合”:做到了提升思想与解决问题的结合、做到了法治建设的普遍要求和马尾区特色的结合、做到了发挥政法部门主力军作用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有机结合,形成了马尾“经验”,值得借鉴和学习。
(法律系 宋海霞/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