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8日下午,阳光学院法律系联合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技术协会在文科楼法律系会议室开展科普活动合作协议的签约仪式。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郭毓香、阳光学院法律系主任邹雄、法律系党总支书记黄玲、法律系教研室主任翁臻、法律系副教授王浩云出席仪式。
根据协议,阳光学院法律系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技术协会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展开合作:一是公益宣传,即在每年重要活动宣传月或宣传日阳光学院应协助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技术协会开展活动。二是教育培训,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技术协会会针对社区、村镇、学校等服务对象开展科普性知识和法律知识讲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阳光学院法律系组织师生志愿队参加。三是科普宣传经费,为保证协议相关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在协议期间,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技术协会为阳光学院法律系提供一定数额的科普宣传经费。
通过此次合作协议签约,双方负责人均表示今后会在科普宣传活动上进行深度、全面的合作,不断加强科普性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
(法律系团委新闻网络中心 翁雯婷)
洽谈合作事宜
签约进行时
签约仪式
达成合作
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