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根据《阳光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阳校教质〔2025〕3号)文件精神,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法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邹雄
副组长:叶润真
组员:吴晶宇、胡平、陈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