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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介绍
时间:2025-03-04

一、专业概况

专业:法学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阳光学院法学专业旨在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所需的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毕业后学生能够从事法院、检察院、行政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法务专员、律师等岗位工作。

专业特色(优势):突出学生法律实务能力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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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近年来法学专业先后被福建省教育厅评定为“福建省一流本科专业”(省级金专)、“福建省特色专业”、“福建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等荣誉称号。

l 课程对标法学行业认可度最高的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每一门课结合法考考试内容,通过分析真实案例,深度挖掘案件背后的法理知识、考点。将法考的备考工作融入到日常的课程教学环节中。

l 设置岗位课程,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和公司等法律实务工作。课程充分考虑行业以及岗位要求,积极培养学生核心竞争力。

l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位居省内同类院校前茅,一次性综合通过率高达46.95%

l 迄今已有百余名毕业生考取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英国卡迪夫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师资力量: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实力雄厚。70%教师是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或法官任职经历的双师双能型教师。教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省部级、地厅级社科项目30余项;承担省级精品课程建设4门,省级金课2门,省级高校在线教育联盟免费共享线上课程3门,省级教研教改项目8项;出版学术专著6部,出版教材10部,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等权威期刊、大学学报发表学术论文近200,其中,获得省政府社科优秀成果奖3项,市政府社科优秀成果奖1项,省级优秀教材1本。

核心课程: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证据法、法律职业伦理、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环境资源法、国际法、法律文书。

教学设施:法学院始终重视各类教学设施的建设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相匹配。现建有数字模拟法庭、福州律指针法务咨询有限公司(阳光法律服务中心)、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多功实验室等多个学生实战实训平台,锻炼学生的思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

社会声誉:学生生源质量良好,专业第一志愿录取率连续7100%,录取平均分连续5年位列学校各专业第一名。申请转专业到法学的学生年年火爆,无一学生申请转出。连续多年荣获阳光学院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法学院先后被省市政府、单位授予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福建省法律进学校活动先进集体、福建省最美身边普法人、福建省“148”法治志愿服务平台、福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福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示范点等称号;荣获团中央“法治中国青春行”百强项目、福建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银奖、福建省“创业之星”等奖项。

二、名师优生

1.硬核教师代表:

姓名

主讲课程(研究方向)

硬核标签

邹雄

环境法、证据法

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英国纽卡斯尔大学访问学者,律师,入选“福建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支持计划。兼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法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委(含重大项目)、教育部、司法部社科项目评审专家,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福州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等职。主持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和省部级社科项目12项;出版专著3部,参编著作4部,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权威学术期刊等发表论80余篇;获福建省人民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项、福州市人民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福建省优秀法学研究成果奖1项;被授“福建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福建省法学英才”“福建省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环境科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张国安

法律史学、民商法史、侨务法、港澳基本法

法学博士,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先后毕业于河南大学、武汉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得历史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曾任华侨大学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华侨大学侨务法研究中心主任,现为阳光学院法学院特聘教授,兼任全国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福建省法理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宪法研究会理事、杭州师范大学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厦门仲裁委员会和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教育部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硕士论文和本科论文评审专家、福建省省级公务员教育培训兼职教师,福建省司法厅备案审查专家库专家、泉州市首批高级人才,泉州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长期从事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省部级以上课题10余项,出版著作10余部,在《中国法学》(英文版)《武汉大学学报》《法学评论》等权威和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并有多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转,有多项科研成果获奖。

林燕梅

比较环境法、环境公益法、国际环境法律和政策、全球环境治理和可持续性、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的获取与惠益分享

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学专业,法学博士。获纽约州执业律师的资格,兼任佛蒙特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比较环境法、环境公益法、国际环境法律和政策、全球环境治理和可持续性、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的获取与惠益分享。参与多项国际国内的研究和实践项目,包括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委托的亚太地区促进绿色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立法研究、环境司法专门化研究与政策建议、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法律适用研究等课题。出版学术专著(合著)1部、译著1,在Environmental Law Reporter, Vermont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 Georgetown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International Law Review,《东南学术》《贵州社会科学》《行政管理改革》等海内外知名期刊、大学学报发表论文30余篇。

秦国辉

民商经济法

客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专业,法学博士。毕业后长期从事法务工作,曾任职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交通银行、德邦证券等公司,现为阳光控股法务总经理。

韩正武

宪法与行政法

客座教授,厦门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法学博士,现为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在纪检部门工作多年,参与查办厦门远华赖昌星等走私案等多起违法违纪案件。先后在《中国评论》《东南学术》《福建论坛》以及《人民政坛》等权威刊物上发表多篇学术文章,多次荣获福建省律师协会优秀论文奖。兼任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龙岩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会长、厦门大学社会治理与软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福建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州校友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福建校友会副会长、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王枫

公司法、破产法

客座教授,毕业于澳门科技大学民商法专业,法学博士,现为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是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讲授《公司法》、《破产法》,在211学报以上级别刊物发表数篇与破产及债权清偿问题为主题的论文;2017年与团队成员共同完成福州首例企业破产重整案件。

常宝莲

物权法、诉讼法学、经济法学、证据法学

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法学博士。出版了学术专著一部,参编教材两部,参加和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市厅级项目多个,在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王浩云

《经济法》、《诊所式法律教育实践课》等课程

副教授,兼职律师,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毕业于华侨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曾在《福州大学学报》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其中发表在《东南亚纵横》上的《东南亚华商创业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体系构建》一文于201411月被韩国仁川大学翻译成韩文并收录进论文集在韩国公开出版发行。主持福建省社科项目(2012C007)及福建省教育厅项目(JB12411S“影子银行阳光化的法律对策研究”并顺利结题。2020,作为主编,编写《应用型企业经济法教程》。

周素英

《民法总论》、《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课程

副教授,福州市《民法典》普法宣讲团15名专家之一。曾在《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北京印刷学院学报》、《牡丹江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科研教改论文数十篇。主持福建省教育厅项目(JAS21435"老龄化社会下意定监护启动规则研究";参与福建省教育厅项3,省社科项目1;主持横向科研项目《意定监护组织运行机制研究》、《居住权司法适用研究》,实现到账经费十余万元。指导学生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顺利结题,并指导项目组学生发表论文

吴晶宇

《刑法总论》、《刑法总论综合案例分析》、《刑法分论》、《刑法分论综合案例分析》《经济法》等课程

副教授,毕业于福州大学法学专业,获硕士学位。曾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多次获得校级优秀教师、校级教学优秀奖等荣誉称号。

李峰

《商法总论》、《公司法》、《破产法》、《人格权法》等课程

副教授,兼职律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福州市马尾区人大法工委兼职委员。曾在《河北工业学报(社会科学版)》、《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211高校学报上发表论文多篇。主持两项高质量工程,多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20余万元。负责法学院律指针团队,曾担任律指针名师工作室负责人。作为第一指导导师多次带领学生获得省“创业之星”、省互联网+、省三创赛银奖、铜奖,指导学生论文以第一作者发表于《汕头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多年指导学生获取优秀毕业论文荣誉。曾多次获得校实战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服务育人奖等荣誉称号。

吴菲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物权法》、《法律逻辑》等课程

副教授企业兼职法律顾问,并获得企业合规师(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员等多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主持福建省教育厅项目福建地区婚姻财富移转与代际关系法律问题研究;参与主持福建省教育厅项目3项,省社科/省中特项目2项;主持横向科研项目《遗嘱信托与遗嘱管理人制度研究》实现到账经费五万余元。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大学生挑战杯创新创业竞赛获铜奖,并指导多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顺利结项;多次荣获阳光学院优秀教师奖,科研优秀奖,教学优秀奖,服务育人奖。获阳光学院教学标兵等荣誉称号。


2.优秀校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