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中午12点30分,法律系在文科楼二楼数字模拟法庭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成功选举产生了中共阳光学院法律系第一届总支部委员会。法律系师生党员34人(其中正式党员18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法律系党总支副书记宋海霞老师主持。
本次选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宋海霞同志在大会作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报告经党员大会审议、表决后,获得通过。会上还举手表决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及总支委员候选人名单。
通过全体党员进行差额选举,产生了由宋海霞、李莹、周素英、黄玲、朱恬恬等五位同志组成的中共阳光学院法律系第一届总支委员会。宋海霞同志代表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作了发言,她表示法律系总支委员会将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用创新进取的精神为学院转型发展贡献力量。
会后,当选的第一届总支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总支书记,讨论确定了委员分工。
(法律系 宋海霞/文)

宋海霞同志做工作报告

正式党员填写选票

监票人密封票箱

监票人、计票人投票

党员依次投票

计票人清点选票

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总监票人宣读计票结果

全体党员合影

新当选委员合影

总支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书记、讨论委员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