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考核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的自主学习课程,根据阳光学院《自主学习课程管理办法》,法律系于9月30日下午在文科楼406教室举行了自主学习课程答辩会。法律系法学教研室主任吴菲老师、专业教师刘德老师及周素英老师担任评审委员。
此次课程答辩会包括PPT汇报及现场答辩两个环节,2013级法学专业吴宇毅和徐智两位同学参加答辩。两位同学先后对自己申请的自主学习课程学习情况及收获情况进行了PPT汇报。针对两位同学的陈述,结合课程情况,评审老师进行了提问,同学们一一进行了现场答辩。吴菲老师对吴宇毅同学的答辩情况进行了总结,指出了优缺点,强调了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写作规范格式的重要性,并提出希望同学们能利用相关法律知识简要概括其所要表达的主题内容。刘德老师围绕徐智同学研究的知识点,亦强调了写作读书笔记和论文重要性,对该生做提交的材料提出相应的修改要求。
这不仅仅是一场自主学习课程答辩会,更是一堂毕业前的规范教育课。经过答辩评审委员会的认真讨论,认为两位同学的表现总体上符合自主学习课程管理办法的要求,予以通过。
(法律系分团委新闻部 吴苏婷 谢超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