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阳光学院签署了诉讼服务志愿者协议,共同建立志愿者服务基地,这是省高院在构建“多元参与 开放共享”的诉讼服务新模式上的又一新举措,也为阳光学院学生提供了高端的司法实践平台,让同学们能够直接接触到司法活动中的鲜活案例,对提升专业知识,锻炼实践能力十分有益。
为了提高诉讼服务志愿者的业务水平,能切实有效做好诉讼志愿服务工作,7月5日上午,法律系在图书馆二楼报告厅开展《法院诉讼服务志愿者的功能与作用》专家讲座,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陈晓军副庭长担任主讲嘉宾,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法官李润民、法律系主任林发新、系党总支副书记宋海霞、分团委书记朱恬恬及首批诉讼服务志愿者50余人参加了活动。
讲座中,陈晓军副庭长围绕“法院诉讼服务志愿者的功能与作用”及“如何当一名诉讼服务志愿者”两个方面开展讲解。他谈到,选聘志愿者参与诉讼服务工作,是建立完善社会第三方参与司法服务长效机制,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诉讼服务志愿者要有效发挥第三方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向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引导、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矛盾化解等服务。针对“如何当一名诉讼服务志愿者”,陈副庭长结合心理学知识,从“情绪的自我管理”与“沟通的技巧”两个方面开展详细阐述,并将其归纳为“五个一”工程暨“一个微笑、一句您好、一个握手、一杯热水、一心倾听”。
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让诉讼服务志愿者对服务工作的内容、意义及技巧有了一定的掌握,相信阳光学院首批诉讼服务志愿者能够立足本职,服务民众,为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贡献自己的力量。

讲座现场

领导、老师与嘉宾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