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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期社会实践】“中国梦法治路 青少年普法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圆满结束
    时间:2016-07-15

    为响应福州市司法局、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号召,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在马尾区司法局、教育局、关工委的支持下,阳光学院法律系开展了以“中国梦法治路 青少年普法行”为主题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历史8天。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队暨普法志愿者先后赴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马尾区人民检察院、马尾区人民法院、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罗星派出所、马尾司法所等单位深入了解青少年犯罪的相关问题,之后走进琅岐镇红星村等村落开展青少年普法工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助力。

    通过对罗星派出所、马尾区人民检察院、马尾去人民法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的采访,调研队了解到在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外来人口犯罪案件占比大,未成年犯罪的一大原因就是缺乏家庭教育。引起家长重视,加强家庭教育,成为降低青少年犯罪率不可缺少的措施。司法机关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也一直坚持实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其中,未成年犯管教所的教育措施就包括思想教育、心理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以及文化教育等四个方面,以此达到让未成年犯全面发展的目的。

    琅岐镇红星村,调研队通过讲解“灋”字和代表公平、正直、惩恶的神兽“獬豸”的神话故事,使前来聆听的十几名红星村的青少年和他们的家长们更加理解法的意义。随后,调研队还向大家讲述了从罗星派出所收集来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真实案例,引起大家的共鸣,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法治观。活动最后,调研队的队员们还同大家进行了一场精彩、刺激的凑数抱团游戏,并将通过义卖所购得的礼物全部送给大家。现场的家长表示,通过此次普法义教活动,家长和孩子的法律意识都得到了提高,大家开始了解法律、认识法律。他还提到,希望调研队能走到各个村庄里,将普法义教活动做得更加广泛。通过采访红星村党支部书记李云,调研队了解到,青少年普法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应用,并且主要以校园为主,村落为辅,普法政策虽得到普遍落实,但仍需要社会各方的支持与配合。

    此次以“中国梦法治路,青少年普法行”为主题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不仅对预防青少年犯罪起到一定积极作用,还进一步将“两学一做”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为进一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法律系分团委 陈  萍 王静文/文 谢超颖/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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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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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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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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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卖报纸为小朋友买学习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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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义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