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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系与法院深度合作 开拓实践教学新路径
    时间:2016-05-09

    ——马尾区法官亲临毕业设计模拟法庭指导同学开庭

    校企校政合作办学是深化实践教学的重要途径。法律系十分重视实践教学,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及律师事务所等等实务部门形成了比较固定的实习基地,且每学期都派学生到相关实习基地实习,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了进一步推进校企校政合作办学,法律系与已经形成比较良好的固定实习单位——马尾区人民法院再度合作,邀请马尾区法院的法官亲临2012级法学毕业生模拟法庭指导同学的模拟开庭,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十分生动的实践课。

    5月3日至7日,法律系201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在数字模拟法庭举行,此次答辩包括模拟法庭庭审考核及毕业论文答辩两个环节,法学专业共81名毕业生参加了此次答辩。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林文,民事审判庭负责人李心及法官江愈海,少年审判庭长吴瑞峰,资深刑事审判法官林晨等6位法官亲临答辩现场,重点对模拟法庭庭审考核环节进行点评及指导。81名毕业生分九组进行模拟法庭庭审,共庭审了6个民事案件、2个刑事案件及1个商事案件。法官们指导了二场刑事案件和三场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演示考核。在校内老师的指导下,2013级同学们分角色扮演了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律师、被告人、法警等。从庭前准备、宣布法庭纪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当事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用语规范、举止得体、程序流畅。原、被告双方在“审判长”的引导下进行举证质证,并就“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辩论

    邀请来的六位法官们,认真查阅了同学们的卷宗材料,观摩了模拟法庭全过程。法官们对同学们演示的模拟法庭从程序至实体都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法庭审判程序较为规范、过程较为流畅,辩论也较精彩,案件选择具有典型性,反映了当下的纠纷热点。例如,林文副院长说,同学的开庭是可圈可点,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实体判决体现维护公正正义的法治精神。他很高兴看到在模拟法庭上的同学好几位都是在马尾区法院实习过的同学。李心庭长说,十分高兴看到同学们开庭这样规范,审判程序完全符合诉讼法的要求,希望同学再接再厉。

    同时,法官们也针对庭审中存在的问题给予了具体指导,包括程序上的问题,林晨法官说,同学们在审理抢劫罪刑事案件时候,是注意对犯罪事实的调查和庭审,而没有针对量刑事实的调查和庭审;包括了实体上的问题,江愈海法官对某交通责任事故赔偿案件的审理的判决书提出建议,要求同学交通事故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当事人的责任分担比例的问题。再是对模拟法庭的细节问题提出完善意见。如:审判长宣布开庭前要先敲法槌、宣布闭庭后再敲法槌;卷宗中合议庭成员要共同签名;判决书原稿要有审判长或分管法院、庭长签发的字迹等等。这些实务性很强的问题,往往在课堂上是不太被注意的问题。

    邀请法官指导模拟法庭是阳光学院法律系深化与马尾区人民法院开展院校共建的内容之一。自共建以来,马尾区人民法院采取讲座、点评模拟法庭、组织旁听庭审、学生到法院实习等多种方式辅助教学实践,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提高学生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兴趣,增强专业认同感与专业荣誉感,提升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

    (法律系  宋海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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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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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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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查阅卷宗、点评案件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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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生与法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