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听课月”活动方案,法律系于4月15日下午在文科楼503教室举行院级优秀教学示范观摩课。法律系全体教师及学生代表参加了此次观摩课,活动由法学教研室主任吴菲老师主持,周素英老师进行示范教学。
结合督导组及学生测评成绩,经过系内优秀教学示范课评比,周素英老师的《民法》课程被推荐为“院级优秀教学示范课”。周素英老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主要讲授《民法总则》、《民法分则》、《侵权责任法》等课程,连续三年获得阳光学院“优秀教师”或“教学优秀奖”。示范课上,周老师讲授了“物权变动”章节的内容,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了物权变动的原因及要件,授课条理清晰,师生互动良好,课堂严肃又生动。
现场师生在对示范课给予肯定的同时,在语速控制、板书设计等方面提出了改善建议。最后,教研室主任吴菲对此次活动进行了总结,希望全体教师以此次听课月活动为契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督促,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
(法律系 宋海霞/文)

教研室主任吴菲主持活动

周素英老师授课

师生认真听课

教师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