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光学院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了诉讼服务志愿者协议。4月28日上午,法律系6名诉讼服务志愿者在林发新主任的带领下前往省高院参与了第一次的诉讼志愿者服务。
6名志愿者分别在省高院综合服务大厅、安检处和人民调解室进行志愿服务,主要为来访群众提供诉讼咨询、矛盾化解、心理疏导等工作。通过参与诉讼服务,同学们可以接触实务一线,只有深入法律实践,才能把稳法律脉搏,开出解决实际问题的“药方”。志愿者徐海兴同学说:“虽然工作尚不熟练,但能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帮助他人感觉很快乐”。
服务期间,恰逢最高院领导视察工作,最高院副院长景汉朝与我院志愿者进行了亲切交流,表示大学生积极参与多元调解机制是大学生提高公民意识、服务社会中的重要体现。
(法律系 宋海霞/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