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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系召开自主学习课程答辩会
    时间:2016-03-21

    为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施“扬长”教育,培养特色人才,学院特开设自主学习课程。根据阳光学院《自主学习课程管理办法》,法律系于3月18日下午在文科楼301教师举行自主学习课程答辩会,系主任林发新、专业教师周素英、王丽燕、李莹等4人担任评审委员。

    法律系自主学习答辩评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导师评审,由导师对学生自主学习情况及提交的成果材料进行审核,并指导修改;第二阶段为系级自主学习答辩会;未经导师审核通过的自主学习系内不安排答辩。

    此次课程答辩会包括PPT汇报及现场问题两个环节,2013级法学专业徐海星、戴伟两位同学参加答辩。徐海星同学认真阅读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与政府职能转变》一书,结合网络学习,完成一篇题为《自贸区商事登记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的报告。答辩过程中重点介绍了上海自贸区商事登记制度的改革以及产生的影响,并提出较为完善的建议。在答辩过程中,能较好地回答答辩组教师的问题,表现良好。戴伟同学重点学习了《东盟自贸区物流法律体系若干问题研究》和《自由贸易区台商投资负面清单之研究》两本书籍,提交了《福建省自贸区台商投资负面清单之研究》的报告。在答辩中结合报告内容,回答了答辩小组的问题。

    经过答辩评审委员会的认真讨论,认为两位同学的表现总体上符合自主学习课程管理办法的要求,予以通过。

    (法律系 宋海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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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辩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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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辩教师指导学生进一步完善报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