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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系召开师德师风建设专题学习研讨会
    时间:2015-09-18

    2015年9月18日下午,法律系在文科楼五楼法学教研室召开师德师风建设专题学习研讨会,会议由系主任林发新主持,全系教职工及学生代表参加了学习会。

    会上,林发新主任首先宣读了院宣字[2015]5号《关于组织召开师德师风建设专题学习讨论会的通知》及阳光宣字[2015]2号《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争当“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方案》,鼓励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结合主题教育活动,争做“四有”好老师。林主任强调教育工作的受众是学生,因此,讨论会特别邀请各年级学生代表参会,希望参会的学生代表踊跃发言,提出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与建议。

    围绕会前印发的学习材料,结合学习、工作实际,现场师生开展了积极讨论。系党支部副书记宋海霞老师谈到,教师与学生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师生关系是平等的,教育工作者要利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及自身经历在学习、工作及生活方面给予学生正确的引导与关爱,鼓励全体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王丽燕老师认为热爱学生是教师道德的标志,也是对老师最基本的要求,作为导师,她将更加关心和爱护学生,通过沟通,引导学生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参会的学生代表从拥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及仁爱之心四个方面,对法律系的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也提出了不足之处,如部分导师工作不够细致、给学生的关心与指导不够,部分外聘教师缺乏责任心等,希望老师们用“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林发新主任在总结发言时强调教师要从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等小事做起,处处体现过硬的职业素养与职业道德,仁爱之心不等于溺爱,教师要管学管教,做到严中有度、严中有爱。法律系将结合学院文件精神,鼓励教师参与“岗位练兵”、“好老师讲好故事”等活动,不断提升教师的职业素养,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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