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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的精神是实践
    时间:2015-03-05

     3月5上午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法律系林发新主任、办公室主任张羽老师、法律系分团委书记朱恬恬老师、学生党支部书记池坚老师以及刘德老师于文科楼204为12级学生开展了一堂诊所法律教育理论与实践教程课。

     课上林发新主任首先对同学寄以新年新学期的美好祝愿,希望同学们通过这个学期的努力冲刺在今年司法考试中取得佳绩。接着从马尾的法律环境变化入手,向同学们强调了法律学科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方面的重要性,希望通过本次教程能够引起同学们的重视。而后,刘德老师又以自身法律咨询的感想为主,向同学们展示了如今法律环境的乐观变化以及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以此来激励同学们在法学学科的学习中能够学以致用,重视课程,积累经验。最后刘德老师还提出,希望同学们以后在从事法律相关事业时能够注意个人形象,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在咨询中保持中立立场等实践经验。

     通过本次教程,各位老师以个人经验出发,不仅明确了法律专业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方面的重视,更是鼓励了同学们要对未来法律环境要有美好的憧憬。

    (法律系新闻部 冯洁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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