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春风,带来雷锋的足迹。为响应学院“雷锋月”活动的号召,3月21日,由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法律系分团委学生会组织学员于马尾区永辉超市和沿山市场举办“学习雷锋,乐于助人”活动。
此次活动由外联部、法践部、组织部三个部门负责。一大早三个部门的干事们在干部的指挥下身披绶带,分成六组在超市和市场门口热心得帮助居民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从他们手中接过重物帮他们送回家里;扶起倒下的自行车将物品放回篮中;收集散落的购物车将他们整齐摆放......在过程中,同学们从一开始的不知所措到后来的积极主动,他们在用行动诠释着雷锋精神。尽管帮助也有被拒绝过,但这却没有打击到同学们乐于助人的心。在活动中有同学表示:在帮助老人的途中,老人亲切得称赞了他们的行为,并且主动与他们讨论起自己家中的温馨故事。助人为乐,快乐的其实是自身.
此次学习雷锋,助人为乐活动,不仅让同学们深刻体会到了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雷锋精神,也将这样的精神传播到了马尾市民们的心中。创建和谐互助社会,从身边小事做起。
(法律系新闻部 冯洁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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