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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电视台公共频道报道法律系法律援助站宣传法治活动---最美身边普法人
    时间:2014-12-05
     

    12月4日晚,由福建省司法厅和福建电视台《平安福建》栏目联合制作的《身边最美普法人候选人》大型人物系列报道,第一期选取了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法律系法律援助站做为采访对象并在福建公共频道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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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28日,省法宣授予了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法律系、福州永泰东洋乡司法助理员林达榜、莆田秀屿区埭头镇埭新社区居委会谢洪光等二十个单位和人员“最美身边普法人”称号。并对其进行了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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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报道主要介绍了阳光学院法律系法律援助站诊所法律教育的发展历史以及作用。法律援助站自2007年成立起至今已经坚持了七年。法律援助站由定点义务法律咨询、网络义务法律咨询和义务普法教育组成。法律系学员以小组为单位在导师的指导下在马尾区法院前义务为民众解决生活中的法律困惑,提供法律帮助。七年来法律系长期坚持固定地点、固定时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民众解答各类案件5000多件。而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同学们则利用网络帮助人们解决更多的法律困惑。同时秉承着从小抓起的信念,通过义务教育,将一些法律常识,法律思想传播到中小学中。同时,法律系还开展“大手拉小手”等多种形式的深入马尾中、小学校的普法宣传活动。采访中,法律系林发新主任表示:“法律援助站已经从被动组织活动变成了自觉自发的学生活动。这是法律系教育建设的进步也是作为一个法律人应当具备的品质,将法律普及到身边人,服务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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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站既是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法律系特有的课程,也是开展普法宣传、贯彻依法治国方的体现。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从身边开始,将法治精神、法律理念发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