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下午,台江法院和福州大学阳光学院举行了共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签约仪式。台江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彭永新和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法律系主任、教授林发新共同签署了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书。
根据签订的协议,双方共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台江法院提供司法实践资源,每年接受一定数量的学生开展毕业实习、寒暑假见习、社会调查等活动;法学系可邀请法院优秀法官到学院举办专题讲座,应法院邀请组织专门培训、专题讲座、论文辅导和业务咨询等。双方秉承“优势互补、互相促进、互相提高、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扩大共建范围,加强学术交流和合作,共同致力于培育法学人才,夯实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