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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系系主任林发新一行到马尾区人民法院看望实习生
    时间:2014-11-07

    2014年11月6下午,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法律系系主任林发新老师、办公室主任张羽老师、王浩云老师、吴晶宇老师、刘德老师、以及11级辅导员陈文研老师,前往马尾区人民法院看望在该法院实习的2011级的18名实习生,并与马尾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林文、政治处主任张细俤、李明法官和18名实习生举行了实习座谈会。

    座谈会上,马尾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张主任对阳光学院法律系一行6人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其次李明法官表示,马尾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此次实习生的实习工作,从实习岗位的选择以及衣食住行等都给予了详尽安排。在实习期间还组织学生参观博物馆、组织登山比赛、努力为实习生争取到补贴等,丰富实习生的实践活动。李法官希望18名实习生能够在实习期间,深入了解法院的日常工作,体会法官的办案流程,收获实践中的法律知识,并希望在今后阶段法律系的实习指导老师能多来法院交流学生的实习情况,及时了解实习生的动态。紧接着法律系系主任林发新主任表示马尾法院一直是阳光学院法律系重要的实习基地、对其一直以来的支持实习生工作表示感谢,并告诫实习生要在实习阶段多向多向实习指导老师学习,要掌握行动中的法律知识,同时更要培养良好的法律职业感和正义感,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与实践能力。最后18名学生踊跃地提出在现阶段遇到的问题,座谈会上给与了及时的反馈与解决方案。

    此外,系主任林发新还看望了曾毕业于阳光学院法律系目前在马尾法院工作的08级游小燕、09级徐婷婷、吴晓端。

    最后系主任一行6人在马尾区人民法院大门口和18名实习生合影留念,希望马尾区人民法院能够继续与阳光学院法律系合作,以深入推进法学教学改革以及法律实务与法学理论的结合。

                                                                              法律系  陈文研

    1.jpg图为实习座谈会的现场

    2.jpg马尾法院大门口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