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法律系分团委学生会经过一个月的竞选,由法律系分团委书记陈文研老师和原学生会干部的共同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竞选学员的对事态度、办事能力、规划能力等进行综合能力评估,经过申请、初次面试、最终面试等考核,最终确定第四届第二任学生会干部,现予以公布:
分团委副书记:陈燕玲
主席:李钦辉
副主席:王宇国、汤怡、石智杰、吴炳灿
辅导员助理:章佳伟
办公室主任:高德坤 副主任:陈静婷、曾庆伟、陈玲
法践部部长:王凯丽 副部长:徐海兴、薛凯嘉
新闻部部长:王祺 副部长:叶昆延、李萍萍
自律部部长:陈雅莹 副部长:张晨晖、黄妍
宣传部部长:陈淑芳 副部长:翁巧梅、吴慕娟、林梦婷
文艺部部长:纪峰 副部长:林晓婷、吴宇毅、罗凯
外联部部长:高芳婷 副部长:林雁冰、黄志东
体育部部长:李典 副部长:陈婷婷、蔡晋涵、龚进洲
生活部部长:郑榕星 副部长:陈芬霞、侯哲赫
组织部部长:林佳燕 副部长:周泳峰、徐晴
学习部部长:林剑英 副部长:陈慧娜、张颖
校友会部长:庄栩 副部长:王婷、兰逢娇 、林敏
学生会的成功组建和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助于凝聚同学们的向心力,增强归属感和荣誉感,从而促进法律系品牌建设。在此祝愿新一届学生会工作顺利!法律系越办越好!
(法律系新闻部 李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