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5日,阳光学院法律系与福建合伦律师事务所举行实践实习基地签约、挂牌仪式。法律系系主任林发新主任、系办公室主任张羽老师、系分团委书记陈文研老师、福建合伦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德银律师、副主任陈璐律师等参加了仪式。
签约仪式上,林发新主任感谢合伦律师事务所给学生提供了实践平台,双方将在教学实践、人才培训、毕业实习等方面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希望双方合作愉快,实现双赢。
合作开展法学实践教学方面,合伦律师事务所挂牌建立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实践实习基地,为法律系毕业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实习机会,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进行指导,训练和提升学生探寻法律事实、法律实务操作等能力。法律系已经与福建合伦律师事务所开展多次的合作关系,往届毕业生在合伦律所的表现得到了律师的大力赞扬。
法科学生的培养离不开实务部门的大力支持。此次和福建合伦律所事务所签订实践实习基地协议,为学院进一步培养实用型人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法律系 陈文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