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阳光学院法律系的大三学子而言,每周六、日轮流在法律援助站为马尾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早已成为周末生活的一部分。然而3月1日上午,这些颇有经验的“解惑者”却迎来了一位特殊的提问对象——来自福建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
面对突如其来的“访客”,同学们刚开始有些惊讶,不过这场围绕“法律援助”的采访很快顺利开展了。在几名同学继续进行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带队老师吴剑萍和11级学生代表姚正贵同学接受了记者的现场采访。
姚正贵同学首先向记者介绍了法律援助小组所做的工作,“如果有市民遇到问题过来寻求帮助的话,我们就用所学的知识帮助他们,比如交通事故、工伤、拆迁……我们都是有分工的。” 吴剑萍老师也结合自己带队的经验进行了补充,“我们每次都会把问题记录下来,如果能够当场解决的就当场解决,如果不能当场解决,他们回去还要进行讨论、查资料,觉得比较清楚了再回复当事人。
用这种服务与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法律系的师生为基础普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从老主任陈训敬一次偶然阅读得到灵感,着手建立“法律援助站”以来,法律学子坚持每个周末在马尾司法局门口设点,为马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已经长达七年之久,接受了5000多个法律咨询。从摸索到成熟,援助站受到了当地居民的欢迎,对此吴剑萍老师也颇为自豪,“这几年我们对整个马尾区,至少是弥补了周末法治援助的空缺。”
作为法律系《宪法》、《行政法》的授课教师,吴剑萍老师也见证了法律援助对同学们帮助,“这种方式对学生来说是很好的实践学习,同时也能学有所用。”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是法律系结合实际情况实施的新型教学方式,经过多年探索已经逐步形成了“课堂教学+实地援助+网络咨询”的立体教学模式,法律援助作为其中重要的环节,不仅是同学们学以致用的重要途径,更使同学们了解社会,感悟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