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0日下午14时许,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法律系主任林发新等一行人到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走访实习单位,看望实习生。陪同走访的还有法律系办公室主任张羽,实习指导老师李莹。
马尾区人民法院是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法律系长期的合作单位,为法律系学生的实习工作作出巨大的贡献,使得法律专业的学生能够在实践中更好的掌握法律知识。今年,法律系共有15名大四学生在这里实习,详细了解法院工作,更好的理解法律知识,为今后的职业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考察中,马尾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林文与林发新主任一行进行了亲切的交谈,林院长表达了法院对我系实习学生良好精神风貌的肯定,希望我系能派更多的学生来实习,林发新主任对法院多年来对我系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马尾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张细俤、李明法官等人带领大家参观了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林发新主任等一行人详细地介绍了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参观后,双方还举行了一个小型座谈会,法院工作人员,实习指导老师以及学生们畅所欲言,相互沟通实习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和实习心得,增强对法律工作的理解。
座谈会上,林发新主任强调,马尾区人民法院是阳光学院法律系的友好合作伙伴,对法律系的工作给予了巨大的支持和帮助,在这里实习的同学们,要抓住时机,认真领会,要把课堂上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工作结合起来,要在工作中把握法律的精髓,不断进步,成为一个优异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