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我院期中教学检查,更好地集中反映本学期以来的教学情况。11月2日上午,法律系主任林发新老师前往马尾区法律援助实践活动点对11级法律系同学的法律援助实践活动进行了指导工作。
在此期间,林发新主任与同学们亲切交流,认真听取了同学们对法律援助实践活动的心得体会,初步总结了咨询时出现的问题,对同学们在回答群众疑问时严谨求实的态度给予了赞赏,也对同学们提出了逐步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能力的期望。在检查工作结束后,林发新主任还与带队老师吴剑萍老师共同解答了群众提出的咨询问题。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法律援助实践活动的横幅由“马尾区法律援中心——福州大学阳光学院诊所法律援助”更改为“义务法律咨询点”,这不仅更好地诠释了开展实践活动的性质,也更能让群众体会到亲切感,拉近了法律学子们和马尾群众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