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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学院法律系发布贯彻《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第二轮教育思想大讨活动方案》实施意见
    时间:2013-03-18

    为了推动新一轮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牢固树立“以生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推进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法律系根据《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第二轮教育思想大讨活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贯彻意见。

    一、活动安排

    (一)学习与宣传

    以十八大提出的“要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着眼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等精神为引领,学习《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和《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第二轮教育思想大讨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围绕培养目标、培养思路、实践教学、教学方法、双师型教师培养等内容,通过召开系办公会议、系全体教师会议、系年段学生大会等活动,以及法律系网络和系宣传橱窗等方式,大力宣传学院教育思想大讨活动的精神,引导法律系教师和学生都参与到学院教育思想大讨活动中来,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学生的爱校意识。

    (二)活动安排

    1、召开教师会议,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1)3月4日,召开新学期全系教师会议,认真传达学院召开的系、部主任会议精神,重点传达学院开展第二轮教育思想大讨论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要求全体教师做好思想和行动准备,积极参与大讨论的活动中来。

    (2)3月15日,再次召开全系教师会议,学习《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和《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第二轮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提出贯彻落实学院工作方案的意见,力争做好法律系在“第二轮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中的各项工作,并要求教师献计献策。

    2、分年段召开学生大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3月5日至3月13日,法律系各年段分别举行学生大会,在学生中大力宣传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让学生也参与进来,收集学生的反馈意见。其中09级应届毕业生、11级同学、12级新生分别召开三场专业座谈会。

    3、3月22日,组织全系教师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座谈会,每名教师结合教书育人经验谈参与大讨论的心得体会。

    4、第二周~第六周组织法学教研室骨干教师进行2013级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重点考虑以下几点:⑴学分调整;⑵就业指导课安排;⑶学科导论安排;⑷人格培养课安排;⑸学科基础课的平衡问题。第八周提交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解读。

    5、第五周,拟召开法学专家、用人单位、毕业生座谈会。

    6、第六周周五,召开全系教师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总结大会。

    7、以教学为本,行政部门要做好服务工作,做好法律系网络宣传工作,及时反映法律系在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方面的情况。法律系要发扬以往新闻报道能力强的优势,不断丰富网络内容,及时更新法律系网络信息,让本系教师和学生都来关注教育思想大讨论。

    8、系办公室于4月12日前提交本单位大讨论活动总结材料(包括文字纪录与图片资料)上交至学院宣传部,提交本单位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方案解读、培养方案执行措施3份材料交至教务部。

    二、工作要求

    (一)抓好落实。系办公室具体抓好以上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联系实际。系办公室、教研室、辅导员应当要把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与教学管理、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学生工作结合起来,融入到法律系的各项工作中。

    (三)总结提高。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结束后,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同时要借鉴其他系的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推动我系各项工作的持续开展。

    法律系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