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毕业实习是法律系长期以来坚持的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一种实习模式,是法律系为同学们提供到司法第一线实习的实践教学方法,对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起到重要作用。集中毕业实习也符合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因此,做好这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9月12日上午,法律系召集2009级毕业实习各小组长会议,对集中毕业实习进行再次动员。法律系在上学期未已经对2009级毕业实习同学进行了动员。这次是召集实习小组的组长进行动员和工作布置。会议上,负责实习工作的李莹老师对毕业实习的时间、任务分配和具体工作等,做了详细、具体的讲解和安排。同时,法律系主任林发新再次到会,对将要前往实习基地的同学进行动员。法律系09级同学的集中毕业实习时间是9月24日至12月14日为期12周的集中毕业实习。
会上,林发新主任向同学们传达了学院领导对法律系实行集中毕业实习工作的肯定和支持,并希望法律系继续做好集中实习工作。
林发新主任对将前往实习基地实习的同学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求学生进入司法工作岗位后,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向实习老师学习。二是,要把课本的知识运用于实践,通过实习巩固提高专业知识水平。注意将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结合,做到有的放矢地实习。三是,要保持与校内指导老师联系,遇到困难可以与校内指导老师联系,也可以与李莹老师或者直接与系主任联系。四是,要求每位同学在实习过程中务必注意安全,圆满地完成实习任务。
最后,林发新主任殷切地期望09级全体同学都能通过集中毕业实习,不论在专业知识,还是在为人处世上都得到提高和锻炼,在完成本科学业的实践教学环节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法律系新闻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