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召开期初教学质量检查情况反馈会
暨迎接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动员会
本学期,学院有关部门更加注重抓教学质量管理,于2012年9月3日至9月21日布置了期初教学质量检查工作。法律系根据学院期初教学质量检查要求,认真做好迎接检查工作。期初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完成后,学院质量管理办公室向全院各系下发了《2012-2013第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情况通报》即《教学检查简讯(第一期)》,向系通报了期初教学质量检查情况。
为了促进教学质量提高,法律系于2012年10月18日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向教师们反馈了学院期初教学质量检查的情况。从《教学检查简讯(第一期)》看,学院教学质量办公室对我系期初教学检查给与了充分的肯定,指出,“法律系在教学管理上有明显进步,系内除提交自查表外,还制作了自查报告,系主任专门向检查小组做了自查汇报,并交流了自查后发现的问题。安排专人审查并及时要求系内教师整改教学手册发现的问题,针对手册所夹材料较多不美观情况,安排专人修剪全系教学手册,达到整齐美观效果,将管理工作落实到细节。”同时,也指出部分课程授课计划名称、内容与教学培养方案不符等问题。会上,林发新主任对系教师认真按照学院要求做好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认真完成各项教学资料等,给予了肯定,并感谢教师们支持与积极配合系教学工作。林主任对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小结之后,指出学院对我系期初检查工作给与肯定,但也存在不足。
本次会议的重点是如何做好迎接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法律系应当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准备。针对期初教学检查存在的问题,以及往年期中检查要求,林主任对全系教师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1、针对期初教学检查存在的问题,相关教师应当及时修正完善;包括授课计划、教学大纲和授课教案等资料。
2、要求每位教师做好听课记录,相互听课,取长补短。
3、认真备课,提高授课质量,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特别强调给大三同学上课的老师,要更加重视做好备课工作,提高教学质量,适应大三同学求知的要求。
4、老是应按照要求给同学布置作业与练习,帮助同学更好理解知识点。
5、要求辅导员与授课教师配合,抓好上课纪律等有关事宜,确保上课秩序的正常进行。
同时,会议上还研讨了有关科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