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个学期的努力奋斗,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法律系学生会工作现已告一段落。6月6日晚,2011-2012第二学期法律系学生会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在文科楼模拟法庭隆重召开,参加此次表彰大会的有法律系系主任陈训敬教授,副主任林发新老师,办公室主任张羽老师,以及法律系分团委书记林业铖老师。
表彰大会开始,林业铖老师首先宣读了2011--2012年第二学期表彰决定。4名学生会部长荣获“优秀部长”称号,6名学生会副部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称号,24名学生会干事荣获“优秀干事”称号。法律系学生会分团委副书记邱玉玲同学获得“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称号。宣传部,新闻部,文艺部以其突出的工作表现获得“优秀部门”的殊荣。在热烈的掌声中,获得表彰的个人与集体合照留念。林业铖老师发表讲话。他向受表彰的学生干部表示热烈祝贺,对一学期以来学生会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对为学生会的建设与发展辛勤付出和努力工作的全体学生会成员表示衷心的感谢。此外,他还希望大家尽快处理手头上未完成的工作,全身心的投入到复习考试中去,并预祝同学们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本次大会不仅展示了这一学期学生会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这一学期法律系学生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总结表彰,同学们对学生会工作有了更深刻地认识,增强了工作责任意识,改进了方法,提高了能力。
法律系新闻部 陈巧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