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文明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11-26
     

              

     

     

    福大阳光学 字〔2014〕 90

     

     

    关于开展“文明月”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的开展,在校园中营造勤学、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文明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争做文明学生,创建和谐校园”为主线,以“学习文明规范、树立文明意识、塑造文明形象、维护优良秩序、创建文明校园”为目标,开展系列教育实践活动,逐步在全院形成“人人讲文明、处处现文明”的人文环境,进一步改善学风、校风,提升学生的文明素养,营造优良的教育软环境,固化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成效。

    二、活动主题

      大处着眼 小处着手 文明修身 从我做起

       三、活动时间  

      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文明教室

    教室是老师授课、学生学习的场所。通过文明教室创建活动,一方面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运用互动式、启发式等应用型教学法,提高授课质量;另一方面让学生养成良好的课堂自律习惯,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在上课时间接打电话、玩手机,不带食品进入教室,自觉保持教室卫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

    (二)文明宿舍

    宿舍是高校重要的育人阵地。通过文明宿舍创建活动,提高全院学生对宿舍卫生和文化的重视程度,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宿舍内整洁有序,无违规用电、喝酒、抽烟、赌博、不按时作息等不文明现象,宿舍文化格调高雅,学生安全意识强,学习氛围浓厚。

    (三)文明乘车

    校车是广大同学重要的出行工具,更是展示阳光学院学生素质的重要窗口。通过倡导文明乘车,让学生自觉养成排队上校车,主动刷卡,爱护乘车环境,不蹬踏座椅,保持车内卫生等文明乘车习惯,不乘坐无营运资质的车辆,营造文明安全的交通秩序。

    五、实施过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11月21日--2014年11月30日)

    1、组织发动:学院组织召开各系部主任会议,明确具体实施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做好“文明月”工作。相关部门做好督促落实。

    2、动员部署:各系结合本系实际情况,分别召开全系师生动员大会,做好“文明月”的宣传发动和部署工作,使广大师生充分了解活动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启动“文明月”活动。

    3、宣传舆论:各系、宣传部、学工部利用网络、宣传栏、横幅、海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1、学院每天由一名院领导负责带领部分职能部门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深入课堂、宿舍抽查“文明月”活动的开展情况,院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人员的组织安排。

    2、各系系主任要明确要求授课教师对课堂中学生吃食品、玩手机等不遵守课堂纪律的现象进行制止并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疏于课堂管理的教师要进行批评;班导师、辅导员要深入课堂、宿舍,对学生不文明的行为进行劝导;系主任要组织本系辅导员、行政人员及学生干部每天检查本系“文明月”活动开展情况;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检查安排表,并报院党政办公室备案;各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及时整改。

    3、学工部每天要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学生干部检查各系文明教室、文明宿舍的开展情况并及时向学院和各系反馈;加强对学生会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卫生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的评选工作。

    4、教务部、教质部、教学督导组要不定期抽查授课教师对学生课堂纪律的管理情况,对疏于课堂管理的教师要进行批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学院和各系反馈。

    5、总务部要加强对学生宿舍楼家具、设备的维修、维护,加强对校园公共区域、周边环境的绿化美化,加强对校园环境的巡查和卫生保洁工作;在学生上下山的高峰期根据学生需要增加班车密度,并加强对学生安全乘车的检查。

    6、学生在“文明月”活动中出现不文明行为的,初犯者给予批评教育,再犯者取消其本学期各项评优定奖资格,如果该同学为党员或预备党员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预备党员要限期整改;若为发展对象的,延长考察期;若为积极分子的,取消积极分子资格,第三次违规的,将扣除《人格培养(实践)》课程0.1学分。若班级不文明现象突出,违规人次达到班级人数二分之一及以上的,该班级本学期各类评优定奖名额减半。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5年1月)

    1、各系及相关部门(学工部、总务部、宣传部、教务部、教质部)要及时总结本单位“文明月”活动的开展情况,明确今后的加强改进措施。

    2、学院在各系及相关部门总结的基础上,召开专题工作总结交流会,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依照《福州大学阳光学院<人格培养(实践)>课程实施方案》进行学分奖励。

    六、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关系着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培养质量,各系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积极引导学生投身到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中来。

    2、注重实效。各系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学院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及时巩固工作成效。

    3、完善机制。各系及相关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对实际问题的研究,积极总结经验做法,立足长远,重视制度建设,形成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工作的长效机制。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       

                           2014年11月20日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4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