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自愿报名,面试小组考核评定,综合考虑个人意向、工作能力和面试表现后,拟确定阳光学院法学院第十四届校友会部门负责人,并报学院团委同意,现公示名单如下:
现予以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2日至6月20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指导老师进行联系,便于调查核实。
联系邮箱:2835565411@qq.com
联系电话:15759897038
特此通知
阳光学院法学院校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