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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榜样力量】学生党员事迹:扬自强风帆,展青春风彩
    时间:2021-04-12

    林欣,女,中共预备党员。阳光学院法学院2018级法学2班的学生,担任法学院2018法学2班体育委员,法学院学生党员服务站实践部部长,法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自入学以来,获评阳光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文明修身先进个人”等荣誉。

    任职情况

    曾担任:院组织部干事、校社区委员会东七楼栋干事、院生活部副部、校社区委员会东七楼栋楼长。

    现任职:18级法学2班体育委员、院学生党员服务站实践部部长、院团委学生副书记。

    获奖情况

    1.2018-2019学年荣获阳光学院“阳光学院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2.2018-2019学年荣获阳光学院“优秀干事”荣誉称号

    3.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荣获阳光学院“三等奖学金”

    4.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荣获阳光学院“三等奖学金”

    5.2018-2019学年荣获阳光学院“迎新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6.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荣获阳光学院“三等奖学金”

    7.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荣获阳光学院“德育单项奖”

    8.2019-2020学年荣获阳光学院“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9.2019-2020第二学期荣获阳光学院“一等奖学金”

    10.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荣获阳光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荣获阳光学院“文明修身工程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入党经历

    大一:初入阳光,懵懵懂懂的我很庆幸加入了院组织部、校社区委员会东七楼栋,在部门里,我感受到了学长学姐的温暖,认识到了许多可爱的小伙伴们。并在担任干事的一年里,我学会了如何处理调整自己的心态、如何面对挫折、如何处理突发事件,得到了很多的教训和经验。

    大二:在大二时,我有幸成为了院生活部副部、校社区委员会东七楼栋楼长。虽然每周重复着同样的工作,但既然选择了就不会后悔。面对常规工作,我从不懈怠,更加认真,更加有效率。

    大三:在大三时,我担任院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党员服务站实践部部长,我深知自己肩上的重任,我会以严谨的态度、高度的责任感,切实践行“刚健笃实,辉光日新”的校训,秉持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将最大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

    个人感悟

    青春正当时,不予负流年。现在,青春是用来奋斗的;将来,青春是用来回忆的。作为新时代青年,我将时刻以严谨的态度、高度的责任感、严格的要求,对待学习和工作,勤学善思,艰苦奋斗。在担当中作为,在磨砺中成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