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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榜样力量】优秀党员故事:彼方尚有荣光在,少年何惧岁月长
    时间:2021-12-19

    个人简介

    陈思遥,女,预备党员。阳光学院法学院2018级法学一班学生,担任法学院2018级法学一班班长与法学院学生会团委办公室副主任。

     

    个人经历

     扩展兴趣,激发潜能

    我在大一的时候,参加了许多部门及活动,开拓了以往未接触过的领域。曾参加羽毛球比赛获得全校银牌,曾参加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担任干事,曾在法学院2018级法学一班迎新晚会上担任主持人。初入大学的我对于一切充满好奇与兴趣,勇于挑战未知领域激发自己的潜能。

    同时这种精神引导我刻苦学习,我在学业方面不敢松懈,抱着对专业知识的敬畏心与求知欲我和舍友们在学业方面共同探讨共同进步,向前向上的信念,使得我在学习方面和工作方面都认真对待。

     

     奉献自我,实现价值

    大二这一年,我当选了阳光学院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副主任。带领干事们在阳光学院校运会与迎新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对法学院的物资借还进行管理与输送,搭建教师与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在工作的过程中使我极具荣誉感。同时,在迎新部门介绍活动中向学弟学妹介绍法学院学生会团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能与成员,锻炼了自己面向他人发言时的胆量和语言组织的能力与技巧。

     

     找准方向,提升自我

    大三上学期,我作为2018级法学一班班长辅助辅导员完成各项任务,为同学们提供帮助,同学遇到困难,及时帮助或与辅导员沟通,搭建师生沟通的桥梁。在这个过程中提升了我处理事物的能力,待人接物的道理,也让我对自身的不足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同时,自身学习的目标也有了更加清晰明确的规划,对于未来将从事的行业也有了初步了解,并付诸实践,同时带领同学们取得了免监考班级和优良学风班集体的荣誉。实现了自我价值与为人民服务的信念。

     

     寄语未来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在大四这年备考的路上或许会遇到许多困难,或许会事与愿违。但我坚信,上天一定另有安排,在某处有所失,在另一处一定有所得。所有失去的东西,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

    继续前进吧!彼方尚有荣光在,少年何惧岁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