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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社会实践】阳光学院法律系与晋江市磁灶镇教委办签订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协议
时间:2018-07-20

7月20日阳光学院法律系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队与晋江市磁灶镇教委办在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顺利举行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签约仪式。晋江市磁灶镇教委办蔡文康书记、法律系团委书记朱恬恬老师及全体调研队成员参加了本次签约仪式。

仪式上,双方从加强合作、共同育人、互惠共赢的角度出发,对共建社会实践体验基地等相关事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研讨,双方共同认为,共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对提高当地公民,特别是学生群体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律意识以及法制观念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并提出社会实践对大学生综合发展的重要性,应充分发挥法律学子的专业特长,以提高大学生认识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让他们学有所用、行有所获。随后,双方共同签署共建实践基地协议并举行授牌仪式。

阳光学院法律系将扎实开展共建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类实践活动,为我系学生提供更多锻炼的机会。借此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契机,鼓励更多的优秀的大学生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

(法律系团委新闻部 叶君豪)


双方进行讨论交流


签署协议


授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