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阳光学院法学院团委审核,于2025年4月27日确定刘诗蕾等24名同学为新入团团员,根据我校团委推荐作为团员的相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刘诗蕾 刘诗绮 周 香 龚琳惠 苏陈煌 李子木
杨紫曦 杨佳晨 陈思萦 李妮孺 林玥希 林 城
魏静铭 吉宇恒 谭珊珊 陈彩莹 方思佳 陈宇欣
沈溢洪 田 野 倪湛元 李雅琦 李嘉怡 林承涛
公示期自即日始3个工作日,即4月27日—4月29日,凡对确定上述同志为新入团团员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学院团委反馈。
共青团阳光学院法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