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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法学院刘宁教授到法律系开展《商标法新修订之解读》讲座
时间:2014-11-12

11月11上午,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法律系邀请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宁教授为全体13级学员开展《商标法新修订之解读》专题讲座。法律系林发新主任、办公室主任张羽老师、法律系李莹老师出席此次讲座。

刘宁教授是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且教学经验丰富。在此次讲座中刘教授应景地借用双十一期间天猫商家所采用的商标引入商标法,讲述了商标法三次修订的背景,以及此次修订的商标法是适应我国自身发展的要求、针对的是现行商标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首次引入了行政审查时限等五个特点并结合商标法修订的具体情况进行讲解。随后,为同学们介绍了商标法第三次修订的主要内容,重点讲述了新增商标的审查、审理主要事项的时限规定,完善商标异议制度,以及区分注册商标撤销与无效程序三个内容,并结合相关视频为同学们介绍了新引入的声音商标。最后,提出对新修订的商标法中存在的争议尚待明确和细化的规定进行思考如何解决或者改善。讲座结束后,林发新主任对此次讲座进行了点评,希望13级同学们能学有所获,善于思考,大胆畅谈,同时也感谢了刘教授对法律系教学工作的支持。

刘宁教授简明易懂的讲解和丰富的教学内容让法律系学子收益颇丰,对于正在学习的知识产权法也是有着极大的帮助。

(法律系新闻部 李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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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jpg系主任介绍到场的嘉宾---刘宁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