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
教学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教学动态 > 正文
【培养方案修订】法律系举行2019版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会
时间:2019-06-17

为落实《阳光学院关于修订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及《阳光学院关于开展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法律系人才培养水平,2019年6月14日上午,我系于文科楼五楼法律系会议室召开2019版培养方案专家论证会。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吴瑞峰庭长、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林影院长、福建天长律师事务所张民主任、北京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韩正武律师、福州大学法学院蔡晓荣副院长作为校外专家,阳光学院法律系主任邹雄教授、阳光学院教务处常务副处长柯燕华、阳光学院法律系党总支副书记黄玲及法律系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组成员参加了此次论证会。

论证会上,翁臻老师介绍了法学专业背景,并就此次培养修订工作的调研情况、修订依据及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汇报。与会专家表示,通过汇报可以看出,我系此次修订工作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定位较为准确,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定位较为准确,抓住了“应用型”的主要特点,实践类课程丰富,理论类课程扎实,课程设置总体较为合理。但也存在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的空间,如宜针对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来设置相应课程,通过建设线上课程,联网法院,实现在线观摩庭审等,同时专家还提出诸多学分设置、选修课设置等专业性建议。在课程包与课程外包的设置上,蔡晓荣院长建议与共建单位合作,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建关系,两位律师也表示将进一步思考与我系的课程合作。

通过此次论证会,我系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培养方案存在的问题,会后培养方案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将针对论证意见,进一步改进和优化课程设置,突出专业特色,深入落实我系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朱恬恬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