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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研讨会】“环境公益法律实践与服务”研讨会在阳光学院成功举办
时间:2020-12-11

2020年12月10日-11日,“环境公益法律实践与服务”研讨会在阳光学院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阳光学院主办,阳光学院法学院、阳光环境公益法律诊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和阳光护源水生态公益服务平台共同承办。来自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律诊所、中国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法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律诊所、西南林业大学环境与生物多样性法律诊所、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北京工业大学、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福建师范技术学院、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上海里格律师事务所、湖北隆中律师事务所、广州珠湾人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跨境环保)、武汉行澈环保公益发展中心、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等十余家环境保护相关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阳光环境公益法律诊所学生、阳光护源水生态公益服务平台志愿者和阳光学院法学院师生代表共约150余人通过线上和线下参加了活动。

12月10日下午,在阳光学院创四方园C229举行开幕式。开幕式由阳光学院法学院院长助理吴晶宇老师主持,阳光学院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邹雄教授代表主办方致辞。邹院长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阳光学院的基本情况。他在致辞中指出,今年的疫情,让我们意识到人类健康的重要性,也意识到公共卫生的脆弱性。环境健康与人类健康息息相关。因此,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对于全球防疫的重要贡献之一。此次会议的召开既响应国家复产复工号召,也契合了应用型教学转型的需要,必将促进高级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

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创始人林英主任代表承办方发言,她认为,此次研讨会不仅为全国范围具有影响力的环境领域学者、实务专家提供学术交流的机会,而且对生态文明法治教育进校园的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与阳光学院法学院探索共建环境公益法律诊所,不仅是为公益组织提供环境法律服务,更是产学合作的一次全新尝试,且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良好成果,势必成为绿色福建的一张名片。开幕式后,出席开幕式的全体人员合影留念。

12月10日下午,阳光学院法学院院长邹雄教授围绕着第一个专题“生态法治需要以环境权为环境法学理论基础”进行发言探讨。他认为以环境权为基石构建环境法学基本理论才能解决生态环境的公共性这一焦点问题,才能在环境法律实践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并提出“环境权,是自然人享有适宜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具有良好生态功能的环境权利”,是一项法律权利、公法性私权、新型人权。这种环境权具有与其他法学学科对话的能力,具有立法和司法的现实可行性,应成为环境公益法律有效实施的理论依据。

随后,阳光学院法学院环境公益法律诊所邀请的三位实务专家围绕环境信息公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侵权诉讼三个关键环境公益法律实践问题进行深入分享。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的林坤武律师结合最近代理的两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分析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要素和实务经验,提出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生态破坏造成的环境损害和生态破坏受害社区的有效救济途径。上海理格律师事务所、知名环保公益组织苏州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法律顾问、阳光学院优秀校友张秀秀律师分享了环境公益法律服务的类型以及撰写相关法律文书的实务问题,引领参会代表和环境公益法律诊所师生进行了演练,探讨提升环境公益组织法律实践能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湖北隆中律师事务所卢培元律师就申请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的实务进行了分享。他以近期三次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过程为切入点、分析环境信息公开诉讼的难点和实务要点,以及有关信息公开的最新法规动态。

12月10日晚上进行研讨会第二个专题“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由跨境环保关注协会的陆志坚研究主管和吴秉宾业务运营负责人对公众参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实务进行分享。两位实务专家就环境公益法律诊所学生跟进的部门公开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公示信息进行分析,并就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2号液体化工码头扩能工程项目对周边珊瑚礁的影响及保护措施进行分析。与会人员对前述各主题发言进行了互动,场上气氛热烈而融洽。

12月11日上午,研讨会围绕第三个专题“高校环境法律诊所与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圆桌研讨,该专题研讨也是第六届生态环境共治研讨会的其中一个分论坛。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律诊所负责人马燕副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诊所主任李广兵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竺效教授、西南林业大学环境法律诊所副教授陈悦、福建师范技术学院环境法诊所江悦庭副教授、阳光学院环境公益法律诊所林燕梅教授分享了近两年环境法律诊所教育以及和环境公益组织合作的经验。自然之友、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武汉行澈环保公益发展中心和跨境环保等环境公益组织等组织的代表也分享了他们的经验和期待。与会代表均表示高校环境法律诊所教育是培养新一代环境法治实务人才,提升环保公益组织法律倡导能力的重要方式,值得进一步推广到欠发达地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12月11日下午,由国内最优秀的环境律师之一、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污染受害者帮助中心诉讼部部长、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刘湘教授做“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环境律师”的主题讲座。他分享了自己自1999年参与中国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法服务中心(CLAPV)以来长达二十年参与环境法律实务的心得体会,以案说法的生动方式与学生和与会代表探讨如何通过环境公益法律服务、企业环境合规业务、政府环境法律顾问等实践工作成为优秀环境律师,鼓励同学们以专业的法律服务参加生态文明建设。

讲座结束后,研讨会举行了闭幕式。阳光学院法学院优秀校友张秀秀律师对两天的研讨活动做了全面总结。她认为主办方组织有力,安排紧凑,服务周到,会议搭建起了一个很好的学术交流平台,学者们基于相同的主题,既有宏观分析又有微观探讨,既有理论研究又有实务总结,气氛热烈,亮点不断,观点明确,启发我们进一步关注生态法治建设、环境公益诉讼的重要性等问题。与会者收获满满,是一次十分成功的研讨会。至此,研讨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