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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教授】吴菲
    时间:2024-08-04


    吴菲,致公党党员,副教授。企业兼职法律顾问,并获得企业合规师(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员等多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主要讲授《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物权法》、《法律逻辑》等课程。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实际负责人,曾在《黑河学院学报》、《牡丹江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科研教改论文多篇。主持福建省教育厅项目"福建地区婚姻财富移转与代际关系法律问题研究";参与主持福建省教育厅项目3项,省社科/省中特项目2项;主持横向科研项目《遗嘱信托与遗嘱管理人制度研究》实现到账经费五万余元。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大学生挑战杯创新创业竞赛获铜奖,并指导多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顺利结项;多次荣获阳光学院优秀教师奖,科研优秀奖,教学优秀奖,服务育人奖。获阳光学院"教学标兵"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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