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峰,中共党员,副教授,兼职律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福州市马尾区人大法工委兼职委员。主要讲授《商法总论》、《公司法》、《破产法》、《人格权法》等民商事法律课程。曾在《河北工业学报(社会科学版)》、《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211高校学报上发表论文多篇。主持两项高质量工程,多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20余万元。负责法学院律指针团队,曾担任律指针名师工作室负责人,精英班班主,法学院实战组大导师。作为第一指导导师多次带领学生获得省“创业之星”、省互联网+、省三创赛银奖、铜奖,指导学生论文以第一作者发表于《汕头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多年指导学生获取优秀毕业论文荣誉。曾多次获得校实战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服务育人奖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