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阳光学院法律系赴福州市青少年普法工作调研暑期社会实践队来到马尾区人民法院开展调研。
据悉,马尾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2年,专门负责审理马尾区下辖“三镇一街”的各类一审案件,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等14个内设机构。本次以“中国梦法治路,青少年普法行”为主题的调研队则将调研对象选定为少年刑事审判庭。
通过采访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吴瑞峰,调研队了解到,法院十分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与管教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施不公开审理和档案封存等特别措施,保护未成年犯在今后能正常学习、就业与生活。而在担任法庭庭审工作的二十余年里,吴瑞峰庭长对关于预防、矫正和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也有着自己的独到理解与看法。吴瑞峰庭长认为,普法工作任重道远,不是一个机关、一个机构、一个部门能完成的工作。只有通过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增强法制理念,提高法律观念,才能更好的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事件的发生。
采访过后,调研队还参观了马尾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了解了法庭内部设施,认识真实的法庭内部结构,加深对庭审程序的熟悉与了解。此次的马尾区人民法院之行对接下来的调研工作也起到了指导性作用。
(法律系分团委新闻部 吴仙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