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教质〔2016〕3号),结合本系实际,法律系制定了2016届毕业实习材料检查、归档时间安排:第四周前完成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第四周指导教师自查、整改,第五周系内集中互查、整改,第六周系主任抽查、整改,第七周材料归档入库。
在自查的基础上,法律系于3月25日下午组织教师集中互查2016届毕业实习材料,发现问题当场反馈,限期整改。教学文件的自查、互查、抽查旨在进一步加强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不断规范教学的各个环节,从而提升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法律系 宋海霞/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