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中午,参加福州大学八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十一届一次工会代表大会的法律系主任林发新老师召集七名阳光学院法律系毕业的在福州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的同学座谈,他(她)们是:06级郑荣山、高巧萍、王翠红、张雅、07级林蕙芳、08级张秀秀、陈碧珍。
林发新主任召集同学座谈的目的,一是希望了解他们学习与生活情况。二是为了贯彻学院开展第二次思想教育大讨论活动,为修订2013级培养方案、完善法学专业的教学改革等问题听取研究生的意见。
座谈中,同学们对法律系的各项教学方案改革表示认同,认为阳光学院法律系的诊所法律教育课、模拟法庭毕业设计等课程有自己的特色,对培养同学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有很大帮助,希望继续完善这些课。同时,同学们对进一步完善教学改革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有的同学建议,模拟法庭与毕业论文写作可以分开来做,即集中实习回校后立即做模拟法庭,既可以作为集中毕业实习成果的检验,也可以把模拟法庭案件与毕业论文的内容联系起来。这样安排既可以保持教学改革的特色,又考虑到给同学更多的写论文时间,确保论文的质量。有的同学对集中实习提出建议,是否能够采用自由选择方式进行毕业实习,即学生根据需要可以申请集中毕业实习,也可以申请自己选择实习单位的方式进行实习。这样既体现“以生为本”,满足学生多样选择的要求,也便于同学自己安排时间复习参加研究生考试。也有的同学对教学管理提出建议,认为原来规定的德育分占学习成绩分百分之二十的比率太高,能否适当控制比例,以体现学生以学为主。也有同学对课程设置提出建议,认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课程放在第一学期上课,太早安排,不容易理解,建议放在大学二年级下学期或是三年级上学期比较合适。
在座谈中,林发新主任咨询了同学意见,提出2013级将开设法学专业导论课占0.5学分,应当如何授课。同学们建议,学科专业内容介绍从简。因为在各门课程中已经有介绍,上这门课可以侧重从法学专业特点与人生规划相结合来讲授,满足同学或参加司法考试或通过公务员考试或实现报考研究生的各种需求。
座谈会后,林发新主任与七名研究生共进午餐并合影留念。座谈中,林发新主任得悉,06级四位同学已经完成硕士论文的写作和答辩,完成了硕士学位的学业,林发新主任对此表示祝贺,并祝同学今后工作顺利,取得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