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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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
    时间:2017-04-01

    经阳光学院法律系团委审核,于2017年03月28日确定2015级法学1班等先进集体及林美玲等先进个人为本次五四表彰推荐人选,根据我院评选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相关规定,现各级团组织推荐表彰一批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2016级法学1班团支部

    (二)先进班级:2015级法学1班

    (三)先进部门:法律系团委实践部  法律系团委新闻部

      二、先进个人

    (一)优秀团干:林美玲  胡培芬  赵雅兰  邱晨瑾 刘  丹  柯艺红  谢多佳

    (二)优秀学干:郑贝妮  杨志超  陈  倩  刘启珍 丁诗莹  林  静

    (三)优秀团员:李艳勇  张阳芳  陈  翔  柯晓仪 陈秀岚  廖淑婷  郑丽珠  蔡佩君 陈  静

    (四)优秀部长:黄靓  付小风

    (五)三好学生:黄欢欢  徐衍莉  郑国梅

    (六)十佳学生:陈萍

    公示期4月1日—4月6日,凡对确定上述推荐人选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律系团委反映,或直接向院团委反映。

     

    共青团阳光学院法律系委员会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