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系处、各单位:
为扶持和鼓励大学生积极从事创新创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思维,发掘和培育创新型人才,学院征求入驻创四方园创业孵化区的项目,提供创业实践的工作场所与辅导服务,开启创业之路。
一、活动内容
创四方园创业孵化区项目招募
二、组织机构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三、入驻条件
(一)创四方园接受入驻孵化区的创业团队分为三种,一种为在校生创业团队,即是满足在校大学生创业需求而组建的团队;第二种为校友创业企业,即本校毕业5年内有志从事创业的毕业生开办的企业;第三种为校外企业,且本校学生至少占股30%,亦可申请入驻创四方园。
(二)创业团队的创业项目须具有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学院鼓励科技类型项目优先入驻,服务类、商贸类项目其次;对于食品饮食类、或简单重复的商贸类项目进行严格审批。凡已完成工商注册的企业和与专业紧密结合的项目优先;校级、省级及全国创意、创新、创业类大赛的获奖项目优先;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科技研发类获奖项目优先。
(三)创业团队负责人须为本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校友;或为本校学生占股30%以上的校外企业。
(四)团队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无违纪违规行为,有一定经营和管理能力,在商业行为中无强买强卖现象,愿意遵守创四方园的管理制度和监督。
(五)团队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鼓励聘用相对固定的贫困生为工作人员。
(六)团队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学生团队项目成员参与创业项目应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
四、相关政策规范
(一)获准入驻项目经正式签约后即可获得一间独立的工作室,第一年免收房租、水电、物业等费用,第二年起按照园区统一标准适当收取部分费用。
(二)入驻项目必须遵守园区相关规定,若毁损场地设备或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三)入驻期间不得变更经营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工作室。一经查实有违规行为者,学校将取消入驻资格并严肃处理。
(四)创业团队合同期满,经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审核后即可退出。进驻项目在合约到期之前,若因孵化成熟、结束营运、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得在预定退出30天前向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认定后发予《退出通知书》。
五、活动议程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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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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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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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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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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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4日晚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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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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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报名
团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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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表(附件);2.商业计划书; 3.团队相关管理制度、章程 4.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经营人员简历、身份证明复印件;5.个人承诺书、学生须另附家长同意函;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知识产权证明等。
发送送至邮箱ygxycsf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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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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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初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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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名单,组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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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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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入围项目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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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PPT汇报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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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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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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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入驻,工作室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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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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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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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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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阳光学院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