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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学院关于举办2017年创四方园创业孵化区项目招募通知
    时间:2017-04-05

    各二级学院、各系处、各单位:

    为扶持和鼓励大学生积极从事创新创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思维,发掘和培育创新型人才,学院征求入驻创四方园创业孵化区的项目,提供创业实践的工作场所与辅导服务,开启创业之路。

    一、活动内容

        创四方园创业孵化区项目招募

    二、组织机构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三、入驻条件

        (一)创四方园接受入驻孵化区的创业团队分为三种,一种为在校生创业团队,即是满足在校大学生创业需求而组建的团队;第二种为校友创业企业,即本校毕业5年内有志从事创业的毕业生开办的企业;第三种为校外企业,且本校学生至少占股30%,亦可申请入驻创四方园。

        (二)创业团队的创业项目须具有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学院鼓励科技类型项目优先入驻,服务类、商贸类项目其次;对于食品饮食类、或简单重复的商贸类项目进行严格审批。凡已完成工商注册的企业和与专业紧密结合的项目优先;校级、省级及全国创意、创新、创业类大赛的获奖项目优先;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科技研发类获奖项目优先。

        (三)创业团队负责人须为本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校友;或为本校学生占股30%以上的校外企业。

        (四)团队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无违纪违规行为,有一定经营和管理能力,在商业行为中无强买强卖现象,愿意遵守创四方园的管理制度和监督。

        (五)团队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鼓励聘用相对固定的贫困生为工作人员。

        (六)团队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学生团队项目成员参与创业项目应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

    四、相关政策规范

    (一)获准入驻项目经正式签约后即可获得一间独立的工作室,第一年免收房租、水电、物业等费用,第二年起按照园区统一标准适当收取部分费用。

    (二)入驻项目必须遵守园区相关规定,若毁损场地设备或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三)入驻期间不得变更经营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工作室。一经查实有违规行为者,学校将取消入驻资格并严肃处理。

    (四)创业团队合同期满,经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审核后即可退出。进驻项目在合约到期之前,若因孵化成熟、结束营运、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得在预定退出30天前向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认定后发予《退出通知书》。

    五、活动议程

     

      时间

    内容

    备注

    3月29日-4月14日

    报名阶段

    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4日晚22:00

    4月14日前

    收集报名

    团队材料

    1.报名表(附件);2.商业计划书; 3.团队相关管理制度、章程 4.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经营人员简历、身份证明复印件;5.个人承诺书、学生须另附家长同意函;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知识产权证明等。

    发送送至邮箱ygxycsfy@163.com

    4月17日

    公布初审名单

    公布名单,组织答辩

    4月21日

    召开入围项目答辩

    进行PPT汇报答辩

    4月25日

    空间布置

    团队入驻,工作室布置

    5月2日

    开始营运

    正式开展工作。

     

     

    附件下载

     

         阳光学院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