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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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6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6-01-07

     

    各系部、各单位: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工作与生活,使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文明、安全、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寒假起止时间为1月23日至2月24日。1月23日、24日行政人员正常上班。各系部、各单位在确保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于1月25日至2月22日期间可安排轮休。轮休期间,作息时间调整如下:上午8:3011:30;下午2:30— 5:00。行政机关2月23日起正式上班,不再另行通知。2月24日为学生注册,2月25日学生正式上课。

    二、有关期末温书迎考和下学期开学前工作,请教务部门做好相应安排。

    三、放假前,学生工作部要认真做好学生假期离校情况登记表,全面掌握学生去向,并于1月15日前对学生宿舍开展以防火防盗为中心的安全检查,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移风易俗、旅途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准私自包车离校,严禁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和超载车辆,不要误入传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四、寒假期间,总务部门要切实做好留校工作人员的水电供应、膳食供给、维修配备等后勤保障工作,强化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保证基建、维修工程顺利进行,并为新学期做好相应准备。

    五、放假期间一般不组织大型集体外出活动,如确需组织,要严格执行申报制度,并精心做好组织工作。

    六、各系部、各单位于1月15日前组织对本部门成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机房、图书馆等重点部位的检查,严格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学院将于1月19日召开校园安全研判会,请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准备。

    七、加强寒假期间的值班和治安巡逻,实行院领导带班和行政人员值班制度,值班安排另行通知。值班人员如有特殊原因,可自行调班,调班安排于1月20日前上报办公室。寒假期间总值班电话:88023110。

     

     

                          阳光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