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我过立法制度,阳光学院法律系5月14日特邀徐平教授担任主讲人。法律系主任林发新教授、办公室主任张羽老师、王浩云副教授、法律系分团委书记朱恬恬老师、法律系各科目任课老师出席了此次讲座。
在演讲中,徐平教授从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入手,从立法主体、关于立法权限、关于立法秩序等方面为同学们解释了我国当前立法制度的发展。同时结合中外立法主体的不同、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人大法制委员会与人大其他专门委员会的关系给同学们全面展示了我国立法制度的现状及部分内部区别。徐平教授还强调了立法工作要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原则、科学立法原则等原则。
本次讲座,不仅让同学们对我国的立法制度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更让同学们认识到了自身现阶段对于法律知识掌握的不全面,激励同学们努力主动得学习更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法律系新闻部 冯洁茹)
14级法学2班 241408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