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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阳光学院法律系团委关于选拔第一届第三任学生干部的通知
时间:2018-06-01

  

 法团20181

  

阳光学院法律系团委学生干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系团委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到我团委主要学生干部队伍中来,更好的服务同学,把我团学工作推向新台阶,经团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学生公开考核选拔系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1、团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原则;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4、注重实绩、学生公认原则;

5、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6、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招聘职位(部门按字母先后排序)

主席团:学生副书记1名、主席1名、副主席2名

办公室:部门部长1名、副部长2名

生活部:部门部长1名、副部长2名

实践部:部门部长1名、副部长2名

体育部:部门部长1名、副部长2名

文化部:部门部长1名、副部长2名

网络部:部门部长1名、副部长2名

宣传部:部门部长1名、副部长3名

新闻部:部门部长1名、副部长2名

学习部:部门部长1名、副部长2名

校友会:部门部长1名、副部长2名

外联部:部门部长1名、副部长2名

自律部:部门部长1名、副部长2名

组织部:部门部长1名、副部长2名

三、招聘条件

(一)主席团成员:

1、坚决贯彻法律系团委的工作要求,接受法律系团委指导,有开拓精神,热爱法律系团学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2、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团结同学,办实事,讲实话,求效率,愿意为广大同学服务,无校纪校规处分。

3、学习态度认真,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4、有良好的大局观念,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严于律己,自觉接受同学的批评监督。

5、需担任系级学生组织以及系团委副部级干部满一年以上

6、学生干部任期,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离职。

)各部门干部要求:

1、坚决贯彻法律系团委的工作要求,接受法律系团委指导,有开拓精神,热爱阳光团学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2、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团结同学,办实事,讲实话,求效率,愿意为广大同学服务,无校纪校规处分。

3、学习态度认真,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4、有良好的大局观念,能够协助部长完成本部门的工作,严于律己,自觉接受同学的批评监督。

5、学生干部任期为一年,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离职。

、选拔考核程序

1报名。本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填写《阳光学院学生干部竞聘表》,干部竞聘者20186422:00前将电子档发送到各部门部长邮箱(文件名命名为法律系学生干部竞聘表+姓名,有疑问请联系主席团助理:谢多佳(13950935398)。

2、各部门对其进行基本任职资格审查。

3、面试,6月6日晚上18:30,地点另行通知。

4、法律系团委研究批准

5公示

6任命。

  



                          共青团阳光学院法律系委员会

                                201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