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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力量】2014级法学专业徐衍莉
时间:2018-03-09

2014级法学专业 徐衍莉(中共党员)

一、主要事迹

作为一名法律专业学生在学习各阶段课程要求时目标明确,不盲目追求学习效率而注重方法认真学习本专业课程,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多次获得奖学金及各项荣誉称号。

曾担任法律系2016级法学1班新生助导、法律系团委学生会组织部副部长、法律系学生党员服务站学习部副部长等学生干部岗位。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积极配合老师并与协调各部门完成高质量工作任务。在担任新生助导期间主动挖掘新生潜在积极性鼓励新生主动与各院系进行交流学习,使所带领的新生班级获得2016-2017学年阳光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荣誉称号且受到学院宣传部关于“优秀学风建设问题”的专访。

在思想上积极求进,努力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主动更新一切关于党的知识体系,严于律己积极以优秀党员为榜样学习并向党组织靠拢,在校期间成为了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成为一名党员之后仍然不忘自己曾是新生助导的角色,对班级优秀学生进行党性教育提高班级学生对党的认知,目前所带班级已有一名预备党员二十名积极分子。

生活中,我严于律己未有违反校规校纪等不良记录,与同学和谐相处共同促进。所在宿舍学风浓蕴在学习上皆获得过奖学金,且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宿舍成员中已有三人为中共党员一人为预备党员,宿舍在共同建设方面有所收获被评为2016年度阳光学院法律系“优良学风宿舍”。

在处理相关事项时具有自己的独特方式,有效沟通多方权益合理分配各项事务,创新沟通方式,减少不必要对抗因素的产生。

二、获奖情况

1、2014年至2015学年第一学期二等奖学金

2、2014年至2015学年第一学期法律系"优秀干事"

3、2014年至2015学年第二学期二等奖学金

4、2014至201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

5、2015年至2016学年第一学期一等奖学金

6、2015年至2016学年第一学期一等奖学金

7、2015至2016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

8、阳光学院2015至2016学年"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9、2016年至2017学年第一学期一等奖学金

10、2016年至2017学年第二学期二等奖学金

11、2016至2017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

12、阳光学院2016至2017学年"三好学生”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