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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签约】阳光学院法学院赴福建省司法厅进行青年法律诊所共建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时间:2021-05-15

 

5月14日,福建省司法厅与团省委、在榕高校举办青年法律诊所共建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邬勇雷,团省委副书记陈怡,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林安泰、副厅长李妙君等省直机关领导,与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闽江学院、江夏学院、阳光学院等高校有关学院领导出席活动。

为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省司法厅、团省委与在榕高校共建青年法律诊所,将为全省团组织“12355”青少年服务台、在榕高校法律诊所、法援学生组织所受理的疑难复杂案件提供业务支持,是司法为民的创新举措;由高校为青年法律诊所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理论支撑,是地方政府与地区高校校地融合、校地合作的具体体现,既可以提升“青年法律诊所”品牌效应,又提升院校的实践教学品质,还惠及到广大群众法律需求,必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福建建设,发挥重要的作用。

主要具有以下职能:直接处理或者转介群众来访来电报送的各类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涉法业务;对接团省委权益部,作为我省青少年依法维权工作的公益渠道之一,为团组织以及“12355”青少年服务台受理的疑难案件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支撑等;对接在榕各高校法律诊所、法援学生组织,开展业务交流,提供业务支持,创新法治人才实践培养模式,开展大学生实习见习活动,支持大学生相关暑期三下乡实践活动等;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作为全省司法系统带头普法宣传的青年先锋队。

青年法律诊所正式启动后,将成立省司法厅青年法律诊所建设领导小组,由厅党委书记、厅长邬勇雷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政治部主任林安泰与副厅长李妙君担任副组长,日常工作由厅直团委负责,厅机关党委、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公共法律服务处、律师处等提供业务支持,司法厅机关35岁以下27名青年干部将兼职作为工作人员。

邬勇雷厅长在签约仪式上指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系统的重要职责,也是青年法律人应该承担起的社会责任,青年法律诊所全体干部要致力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提高群众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提升青年干部和学生的能力素养,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