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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是马尾最具活力的法援志愿者 ——记阳光学院2015级1班团支部
    时间: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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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林沁馨 文/图

      “我们通常都是利用课余时间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与服务、协助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活动、举办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等方式传播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了解法律。慢慢地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将书本知识运用到实际,自身也得到了锻炼和提升。”阳光学院2015级1班团支部成员王琳如是道。去年,由65名大学生组成的阳光学院2015级1班团支部接过了“法律援助”的接力棒,他们走社区、进学校,以法律为剑,用行动传承、发扬院系传统,传递社会正能量。日前,该团支部还获得了2017全国高校“活力团支部”称号。

      去年10月某周末,家住马尾的蒋先生急匆匆地来到位于马尾区司法局门口的阳光学院法律援助站。只见他心急火燎,刚一坐下便与法律援助志愿者们“吐起苦水”。原来早在2016年,蒋先生在三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于2017年3月交房。本应欣喜的时刻,“麻烦”找上了蒋先生,他说:“交房后,我发现新房多处墙壁开裂,存在质量问题。”为此,蒋先生也与房地产商、物业协商过,“我与房地产商、物业沟通后,由物业负责此事,并且白纸黑字签署了协议。”时间过去了大半年,蒋先生的房子还是老样子,经过多次与物业的无效沟通,蒋先生决定寻求法律帮助。王琳是接待蒋先生的法院志愿者之一,她说:“我们建议蒋先生先进行三方协商,在协商未果后可寻求工商局等相关政府单位的帮助;如再无果,可借助媒体等力量,请求公众监督,解决此事;最后在前两种办法行不通的情况下,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得到建议的蒋先生这下心里有谱了,离开时的神色也缓和了不少。

      “阳光学院法律援助站是由专业老师带队到援助站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涉及工伤、借贷等民事纠纷案件较多。”在法律援助过程中,王琳明显感受道群众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如果大家都知法、懂法、守法,从自身做起,那么社会也将更加有序。”

      2017年7月,阳光学院模拟法庭又开庭了。此次审理案件为借贷纠纷,原告小晨与被告小凯原是好友,一日小凯急需用钱,便向小晨借了十万元做急用,由小坦做担保人。小晨先后通过转账、现金的方式,先后支付了10万元于小凯。2个月后,小凯分两次偿还了2万元、3万元,共5万元给小晨。可时间久了,小晨见小凯无任何还钱迹象,便找到了小凯。谁知小凯矢口否认剩下下未归还的5万元。情急之下,小晨找到了担保人小坦,小坦与小凯同出一气,否认此事。无奈,小晨只好将小凯告上法庭。

      “选取借贷纠纷案例,是因为生活中不少群众缺乏法律意识,常碍于情面,不留借条等证据借钱于好友,导致欠钱不还的事情发生。”黄桂枝介绍,“本案中小晨的5万元无法拿回,一来事件发生时间久远,二来小晨无实际借据证明剩下的5万块是借给了小凯,所以小晨只能吃哑巴亏。”

      法律援助为群众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模拟法庭则如警钟长鸣心间。黄桂枝介绍:“模拟法庭是由本专业同学以实际案例为蓝本进行编排,并邀请社区居民、社区矫正人员集中观看,以提高其法律意识。”

    (转自马尾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