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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榜样力量】2013法学2班王凯丽
    时间:2016-01-11

    入校以来,她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踏实,学习勤奋,责任感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曾任法律系分团委学生会实践部部长,现任法律系分团委学生会副主席、13级法学2班班长。

    一、学习方面

    她一直把学习当作自己的第一任务,认真钻研专业知识,刻苦学习,入学以来获得学院两次一等奖学金,一次二等奖学金,一次三等奖学和两次国家励志奖学金,福州大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而且课后在学习上乐于帮助其他同学,经常和其他同学一起讨论专业知识,取长补短。

    二、工作方面

    在班级担任班级的班长一职,为班级各项工作尽心尽力,带领的法律系13级2班获得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卫生文明班级”、优秀志愿服务集体”以及“先进班集体”称号。在各个部门从事时,各项工作勤勤恳恳,认真实行与落实到位,深得各部长的好评,相继获得获福州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法律系“优秀部长”等称号。

    三、生活方面

    生活习惯良好,在学习之余找了多份兼职,能够有规律的进行一天中的各项生活安排。如:发传单、产品销售、文书员、开淘宝店等等,来减轻家庭的负担,更是锻炼了自己的各方面的能力,丰富自己的经验。平时和同学们关系都很和谐,懂得相互之间体谅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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